近日,淳安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公布淳安县首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捕捞一队被确定为2013年度首批十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之一。
捕捞一队常年工作在千岛湖水面上,极易遭受气象灾害天气的影响。因此,县气象局与捕捞队做到每天有信息交流,同时要求捕捞一队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淳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防御管理职责,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姜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