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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执法简讯

2008710淳安县公安局依法对郑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伍百元。这是为一时的冲动、不服从管理所付出的沉痛代价。今年628日,县渔政局东南渔政分站天池、金竹牌管理组管理人员在芹坑源水域进行日常巡逻管理时,发现该水域有非法捕鱼的三层刺网,就开始收缴违规网具。在该水域的千岛湖镇农林村村民郑某等人马上开梭机船过来并到渔政巡逻工作摩托艇上抢网并闹事,导致一名协警受伤。事情发生以后,在县渔政局和公安局的密切配合下,锁定证据。郑某承认殴打他人的事实。为此,公安部门对其作出上述的处罚决定。(余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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